冰正斋序
冰正斋,无实之所,余所居习皆谓之。
有为利权而害人者,则为之辩曰:“为汝亦为此”;有为公义而死身者,则曰:“吾不能为也”。凡今古之善人贤事,必以己之私心,人之性恶度之,然后则曰“事不真,必不久,于私有利人莫知”,是乃于己曰:“或善吾不能为,性恶公亦然”。又见国贼类,一则曰:“非其愿也,世之迫也”,再则曰“智也”,于己方曰:“我为亦如然”。必得以毁圣贤之名誉,脱邪贼之罪责,又常以缺避之言祸人听闻,然后翻然以为己有知见。
焉如斯乎?焉如斯乎?
余深然为戒,自取其正,贞正不移,如冰不柔。
— 辛丑三月十九元贞子于合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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